4月18日,鹤壁市召开“提振经济 实现开门红”新闻发布会。鹤壁市财政局、鹤壁市金融局、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介绍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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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回稳向上
据鹤壁市财政部门公布,今年一季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7亿元,同比增长15.7%,位居全省第8。税收收入完成17.9亿元,同比增长6.2%,占财政收入比重为60.2%;非税收入11.8亿元,同比增长34%,财政收入顺利实现首季“开门红”,为推动经济稳步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为实现首季‘开门红’,推动实现‘全年红’,财政部门准确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用心培育潜力财源,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1至3月,全市财政收入增幅呈现稳步提升态势,收入累计增幅分别为11.3%、14.6%、15.7%。”鹤壁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超说。
存贷款一季度双双实现“开门红”
截至3月末,鹤壁市各项存款余额1286.1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9.55亿元,增长13.16%、全省排名第11位;各项贷款余额929.4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3.56亿元,增长18.27%、位居全省第2位,圆满实现首季“开门红”。
“为给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今年一季度,全市共组织开展银企对接10余场,累计为110余个项目、企业投放贷款14.35亿元。同时,我们引导各金融机构持续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确保延期还本付息、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信贷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等措施落地落实,促使小微企业贷款较上年同期新增59.33亿元、全市涉农贷款较上年同期增加39.71亿元。” 鹤壁市金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岳巍在发言中表示。
多举措促房地产市场“回暖”
落实人才安居政策。凡在鹤壁落户,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的人员,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受账户余额倍数和缴存时间系数限制,2023年已受理人才贷款107笔4647.5万元。
创新实施“组合贷”。购房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所购住房费用时,可同时向承办银行申请商业贷款,有效化解职工购房贷款额度不够难题,同时,将贷款窗口延伸至合作银行,“一站式”办理组合贷款。2023年已受理330户家庭1亿元贷款。
探索推出“商转公”顺位抵押政策。转贷人无需结清原商业住房贷款,即可直接发放公积金贷款到原商业银行指定账户,用于冲抵原商贷余额,既减轻了职工还款压力,又能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2023年已受理363户家庭9862.4万元低息贷款。
构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提高无房家庭申请租房提取额度,一季度全市受理住房提取2.26亿元,同比增长96.15%。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最大限度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利民效应,我们还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双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调整至65万,单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调整至55万。同时,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调整房屋套数查询范围、取消贷款次数限制,实施‘认房不认贷’,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优越性。”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牛军庆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