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探索取消公摊面积计价 专家:未来或是一种趋势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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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公摊面积,一直是中国楼市的热点问题。近日,在探索取消公摊面积计价的路上,合肥有了新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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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合肥日报消息,7月28日下午,合肥市召开全市房地产工作专题会议,会议明确十大举措,包括“大胆稳妥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为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举措中提到的“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释放了取消公摊面积计价的信号,备受社会关注。对于这一举措,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原所长凌斌告诉潮新闻记者:“取消公摊面积和取消公摊面积计价是两个概念,对于消费者来说,后者具有更实际的意义。合肥此次提出的政策先进大胆,恰合时宜,能够促进合肥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
早有地区探索实践“取消公摊”
何为“公摊面积”?1995年12月1日实施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曾给出定义,文件规定了房屋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设备间、保安室、变电室、过道走廊、公共门厅、垃圾道、共用墙体,另外还包括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一直以来,公摊面积计价的方式饱受争议,取消公摊面积计价的呼声不断,事实上,部分地区已有实践。早在2002年,重庆就取消了公摊面积计价,而后在2012年,香港也取消了该计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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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02年6月,重庆市通过了《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以地方规定的形式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都必须以套内使用面积作为计价依据;2012年12月,香港政府发布通告,从2013年开始,二手房销售要用“实用面积”来标价;2013年4月,香港政府发布《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新房只能用“实用面积”来标价,实用面积并不包括空调机房、窗台、阁楼、平台、花园、停车位、天台、梯屋、前庭及庭院的每一项目的面积,即使该些项目构成该物业的一部分的范围。
浙报传媒地产研究院院长丁建刚告诉潮新闻记者,重庆和香港取消公摊面积的探索是有益的。并非像大多数人所想象的那样,公摊面积是由开发商决定的。“公摊面积和公摊系数,都是由政府的测绘部门来测绘决定的,而不是开发商自己能定的。哪些面积分摊哪些面积不能分摊,也是有国家测绘规范的。公摊面积最大的问题在于大多数人不明白,不够透明。而取消公摊面积计价其最大的益处是会使商品房市场交易更透明,非专业的购房者,减少花冤枉钱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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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摊面积计价是未来趋势
对于“取消公摊面积计价”的政策信号,消费者们则更关注落地和执行。记者随机采访了数位浙江和安徽的“准购房者”,他们都提出了几个问题:取消公摊面积什么时候能实现?取消公摊面积计价,房价会涨吗?
丁建刚表示,把公摊面积计入建筑面积,是中国独有的。未来,以净面积(或者套内面积)计价,并作为后续物业管理等服务的计价标准,应该是一个趋势。但由于过去中国房地产市场高速发展的20多年中,一直是以包括公摊面积在内的建筑面积为计价标准。二手房交易、物业管理费用,甚至室内装修,也都以建筑面积为计价标准。整个体系的改变和转换,可能需要较长时间,需要国家法律法规的推动。
对于房价是否会上涨的问题,丁建刚认为,理论上取不取消公摊面积和房价没有必然的联系。“现在的计价体系是建筑面积。如果取消公摊面积,那么整个体系会转为使用面积,或者套内面积。市场价格不会因为取消或不取消公摊面积而发生一个断裂函数的变化,主要还是由市场供求关系,投资热度,和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决定的。”
凌斌则表示,要辩证看待取消公摊计价与房价变动的问题。他提到,此次合肥出台的十大举措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将大胆推进“现房”销售摆在了第一条,这也是取消公摊面积计价举措实施的保证。未来,合肥市在新房销售过程中,取消公摊面积计价是要和现房销售捆绑在一起的。如果商品房进行预售模式,消费者看不到房屋的实际结构,开放商有可能会为了节约成本,导致房屋设施减配、品质下降;但如果进行现房销售,消费者能够直观地看到房屋的品质,再做选择,则会让开发商提高房屋的品质。所以合肥市这个举措是先提出现房销售,再取消公摊面积计价。但现房销售之后,开发商的财务成本就增加了,房价也可能会上涨,“但相应的,房屋品质也更有保证。”
8月21日下午,潮新闻记者致电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取消公摊面积计价的政策还在探索研究中,还没有实际的项目落地,有进一步的进展会通过官方平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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